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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销售假药牟利,老板获刑并处罚金
时间:2023-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

2019年底至20227月,李某在经营成人用品店时,明知其进购的某壮阳药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且为假药,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多次从成都、武汉等地进购该药品进行销售。

期间,李某共进购二十余种无国药批准文号的口服类壮阳假药用于本人门店销售,并出售给多家经营性保健用品店。20229月,22个涉案产品均被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20231月,李某被抓获归案,经查,李某共对外销售假药金额约16000元,盈利8000余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李某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李某曾在20179月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的所有诉讼请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检察官提醒

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威胁公共安全健康,无论销售数额大小,只要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进行生产、销售,即触犯刑律。检察官警示经营者,务必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检察官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药品关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神药”,药品、保健品请务必到医院和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同时还要加强对假药的甄别能力,仔细查看所购买药品、保健品的外包装或说明书是否标注有批准文号、成分、商标、生产地、有效期等内容。若发现生产、销售假药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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