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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基本常识(四)
时间:2020-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实名制与“反恐罚单”的那些事儿

 

 

反恐工作看似离普通群众有些远,其实,住宿要实名制登记,快件寄收要进行实名收寄,手机号要实名登记等等,反恐工作已经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每个人都能为反恐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关于实名制 

 

以下情况需要进行实名登记: 

  • 入住宾馆、酒店等; 

  • 邮寄物品; 

  • 运输货物; 

  • 购票乘坐长途汽车、飞机、高铁等; 

  • 使用互联网、金融、电信、机动车租赁等服务; 

  • 购买特定商品; 

  • 其他情况。 


     

    实名登记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 如实登记自己的实名身份信息; 

  • 妥善保管身份证件,不转借给他人使用; 

  • 遗失证件及时按规定报告。 


       

    实名制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规范个体行为、打击违法犯罪,并在及时发现可疑、消除涉恐隐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真实案例 

    案例一:深圳某招待所违反《反恐法》被罚款10万元 

    2016年7月,深圳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在侦查一起偷渡案件过程中发现,深圳港X招待所违反实名登记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如实登记涉案人员身份信息。经调查证实,该招待所曾多次不按规定检查登记旅客信息,且不及时整改。深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该招待所作出10万元罚款处罚,并对该场所主要负责人路某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二:物流公司未实行安全查验、未核对身份,被罚款10万元 

    2020年4月,广州某物流有限公司一个物流点在为一家发货单位托运货物过程中,存在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最终导致大量假冒伪劣香烟运输至外省多处地点后流向市场。白云区住房建设与交通局经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相关规定,对该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员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8间网吧违反《反恐法》各被罚20万 

    2018年1月14日晚,惠州市惠阳区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吧实名制专项整治工作。截至17日,在全区131间网吧共发现未落实实名登记101人,发现未成年人上网17人;共处罚违规场所13间,其中查封3间,8间网吧按《反恐法》文件规定,分别给予罚款20万元决定;另有5间网吧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被处以罚款1 .5万元。

     

    温馨小提示: 

     

    “反恐罚单”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反恐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反恐工作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出行安全检查、身份实名登记、寄递开封验视、举报涉恐线索……希望每一位市民群众都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反恐部门,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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