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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26  作者: Admin|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岳检发20177

 

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

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市院各内设机构: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市院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7625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单位文明程度,着力提升机关文化品位,着力提升干警文明素质,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岳阳检察事业向前发展的精神力量,在2015年成功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基础上,经中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2017年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岳阳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和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根本,以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为重点,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紧密结合岳阳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和率先在洞庭湖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大力倡导崇法崇德、向上向善、爱业爱家、共建共享的精神文明新风尚,引导和推动全体检察人员树立文明观念、遵守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展示文明形象,以文明的力量推动岳阳检察事业繁荣发展。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归属感、幸福感、荣誉感和职业尊崇感的核心目标,坚持以文明创建引导人、塑造人、凝聚人的工作理念,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文化浓郁、和谐文明的机关氛围,做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检察工作业绩突出,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宗旨。把满足全体检察人员文化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大家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让大家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让创建工作成为惠及全体检察人员、惠及人民群众和惠及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

(二)坚持突出主线。深刻把握文明创建工作的核心价值,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的基本属性,确立以“法治”为统领的工作主线,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落实法治原则,建设法治文化,将法治融入到文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在文明创建过程中推动形成岳阳检察法治文化品牌。

(三)坚持突出特色。精心培育打造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亮点特色,深度挖掘服务非公经济、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检察改革、队伍建设、精准扶贫、环洞庭湖生态资源保护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作,认真做好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文化输出和“岳检精神”、“四型检察机关”、“模范职工之家”、“岳检讲坛”、“岳检沙龙”、“岳检先进人物”等品牌培育工作。

(四)坚持突出细节。文明创建要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把每个细节做到位,把所有环节衔接好。要将文明的理念 、文明的标识、文明的行为体现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办公办案、办文办会和机关管理、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保安保洁等所有工作细节中,要对照文明创建的评测标准,一个一个地解决具体问题,一点一滴地做好每件实事。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考核细则(试行)》和《岳阳市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要求,主要抓好以下5个方面、35项具体工作。

(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1.加大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力度。院党组要切实负起创建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要求: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将文明创建、机关党建和领导班子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检察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文明创建、机关党建和领导班子建设与各项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年党组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融入到各内设机构具体工作之中,纳入到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当中,充分发挥各方面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强大合力。

三是完善创建机制。科学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督查方案,设立阶段性目标,院党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专题汇报,实行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创建工作实际需要。

四是强化理论学习。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支部学习活动,每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812天以上,各党支部学习46天以上。高标准开好党组和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分别不少于2次。

责任领导:罗青、许太、徐立泉

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行装科、机关党委。

2加大思想政治建设力度切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密切关注检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检察队伍的思想动态,牢牢掌握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具体要求: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人员核心价值追求、检察职业精神、检察职业道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掌握准确,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

三是及时解决思想问题。正确及时处理单位内部各种利益关系,确保整体思想稳定、秩序良好,无集体、越级上访和其他影响稳定团结的事件发生。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好院领导“家访”,及时解决好困难人员、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

四是注重人文思想关怀。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及时到位,注重心理疏导,采取多种措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全体检察人员定期体检、心理咨询和谈心交流制度健全,精神状态积极健康。

责任领导:罗青、徐立泉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

3.加大道德诚信建设力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坚持公道正派,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具体要求:

一是规范检察职业行为。积极开展“检察职业行为”“检察职业礼仪”培训讲座及“检察职业行为文化”展示活动。加强窗口接待考评、听庭评议、审讯督查,对全体检察人员职业行为进行实时评价和督导规范,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立诚信良好形象。

二是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法治人物”“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让全体检察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要求开展不少于2次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每年举办道德讲堂不少于4期。

责任领导:徐立泉

责任部门:政治部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刮骨疗毒的决心,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检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具体要求:

一是进行有质量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及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述廉述责、作风纪律、“八小时以外”监管、财务报账审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制度机制,建立纪检监察负责人列席部门会议制度。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活动。认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慵懒散”专项整治行动和司法办案规范化、纪律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活动,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巡查和制度执行力专项督查。

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举办“廉政讲堂”,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红色教育基地。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责任领导:李建军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5.加大检察文化建设力度。围绕更好发挥检察文化的精神凝聚、辐射带动、创新引领、展示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载体多元的文化活动,从理念、行为、氛围、制度等方面加强文化育检工作。具体要求:

一是重视平台建设,精心打造岳检讲坛岳检沙龙道德讲堂读书会等文化品牌,每年各举办不少于4期。

二是丰富检察文艺活动,围绕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开展书画、摄影、演讲、朗诵、晚会、微视频、新媒体作品创作等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登山、拔河等体育活动。

三是丰富文化建设载体。成立各类文体组织、兴趣小组,数量不少于5类。在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开设文明创建专栏,集中展示文明创建工作,展示检察队伍形象。

四是开展检察文化主题活动,做好院训征集、检察人员座右铭、“我心中的岳检精神”、“最美读书‘室’、最美读书人”活动,提炼打造共同的价值目标。

责任领导:许乐平、徐立泉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工会、机关党委、团委、市检察官文联、市女检察官协会

6.加大宣传阵地建设力度。大力弘扬检察主旋律,传播检察正能量,充分发挥两微两网两端以及新闻报刊、媒体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以深度的活动策划和主题策划为载体,对检察职能以及检察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和亮点检察工作进行全方位展示宣传,多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宣传作品。具体要求:

一是积极主动讲好岳阳检察故事,传播岳阳检察好声音,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宣传片、宣传画册,推送系列报道和纪实文章等。

二是认真做好法治文化输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和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检务公开等活动。

三是加强机关院落的宣传平台建设,发挥楼道走廊、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作用,在机关院落设置宣传栏,集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公约、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官司法理念、岳检精神、岳检情怀和院训、家训等内容。

四是加强宣传工作管理和涉检舆情监控处置,确保不出现舆情事件。

五是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宣传工作队伍。

责任领导:徐立泉

责任部门:政治部

(二)检察业务建设方面

1.强化检察办案工作。全面履行职务犯罪侦防、批捕、起诉、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管理等各项检察职能,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力争全年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进入全省先进。

责任人:何旭光、何季如、周升、周湘、许乐平

责任部门: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侦监科、公诉一科、公诉二科、民行科、控申科、案管办、监所科(荆剑地区检察院)

2.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查摆问题,补齐短板,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

责任人:何旭光、何季如、周升、周湘、许乐平、李建军

责任部门: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侦监科、公诉一科、公诉二科、民行科、控申科、案管办、监所科(荆剑地区检察院)、纪检监察室

3.大力争创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确保2017年实现目标。

责任人:徐立泉

责任部门:政治部

(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院史陈列馆、检察文化走廊、图书室、健身房、瑜伽室、乒乓球室、桌球室、老干部活动中心、会议室茶水间、宣传栏等,安装音乐广播系统,设置办公室门牌,加强场地、器材、系统设备等的管理。

责任人:何季如、许太、许乐平

责任部门:行装科、机关工会、院史陈列馆建设工作小组

2.机关管理规范和环境美化。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线,规范财务、档案、装备、文秘、机要、统计、保安、车辆、食堂等管理流程,做到卫生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管理人员到位、工作规范有序。

责任人:许太

责任部门:办公室、行装科

3.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各项财政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倡导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用笔、用墨等文明行为,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

责任人:许太

责任部门:行政科

(四)中心工作方面

1.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发挥扶贫工作队的作用,切实为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切实加强扶贫村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树立扶贫先进典型人物。

责任人:徐立泉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

2.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义务献血、爱心书包捐赠、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法律宣讲、农民工法律援助、街头法治宣传等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探索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与法律援助的联动衔接机制。

责任人:何季如、许太、徐立泉

责任部门:政治部、民行科、行装科、机关工会

(五)坚决防止“一票否决”方面

1.防止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李建军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2.防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责任人:许太、周湘

责任部门:侦监科、行装科

3.防止检察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收养。

责任人:徐立泉

责任部门:政治部

4.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责任人:何旭光、许太

责任部门:行装科、法警支队

五、工作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从20176月开始,到201711月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20176月)

印发《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177月至9月)

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考核细则(试行)》和《岳阳市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要求,逐项对照制定细化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好创建工作,力争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检察业务建设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和中心工作方面等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与提高阶段(201710月)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要求,逐项目、逐要求查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邀请省、市文明办领导进行检查指导,征求意见,及时整改提高,确保达到考评标准。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1711月)

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做好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搞好工作协调,周密配合考评工作,力争全面实现创建目标。

六、工作要求

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富有成效。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罗青为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旭光,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季如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立泉(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傅艳芳、政治部宣教科科长欧阳成任办公室副主任,政治部宣教科为牵头责任部门,其他各内设机构为工作责任部门。各责任人、责任部门要根据创建方案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制,周密谋划、精心安排,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过程成为提高队伍素质、打造文明和谐集体的重要载体。市院各内设机构(包括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都要全员参与,全力支持、配合、协助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期间,凡是涉及文明创建工作的事项,各内设机构均需优先安排落实,为创建工作开绿灯、让道。

2.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性,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当前正在开展的慵懒散专项整治及司法办案规范化、纪律作风建设督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各项工作协同并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院门户网站要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宣传专栏,发布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相关知识,集中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和创建成效。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展示全体检察人员的良好风貌,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4.强化督导,务求实效。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奖惩到位,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等部门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用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创建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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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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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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