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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八届人大

会议文件(二十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办理各类案件14182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395件,审查起诉案件3789件,公益诉讼案件627件,信访申诉案件2202件,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563件,刑罚执行监督案件2606件。68项核心业务指标中,有45项位居全省前列。

、坚持服务大局,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全市300余名检察干警深入社区一线参与联防联控,助力复工复产。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加强案件指导把关。依法批捕妨害传染病防治、制售假口罩等犯罪26人、起诉37人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2人、不诉2人。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弃物污染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岳阳楼区检察院办理谢某等人利用网络平台非法贩卖小爪水獭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制定20条意见,支持岳阳自贸片区建设出台17条举措,设立派驻检察室,提供一站式服务。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0项检察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不捕16人、不诉32人,对61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侦查机关取保候审。开展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监督撤案20件。岳阳某建筑公司涉嫌伪造发票被立案侦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7年未予结案,检察机关发出监督意见撤销案件。岳阳自贸片区某企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市检察院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岳阳楼区检察院对某道路建设公司虚开发票案不予起诉,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6人,依法办理“金泰长丰”“尚富投资”“明月晚霞”等重大案件。积极融入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91人,其中起诉非法捕捞犯罪107人,增殖放流鱼苗2900万尾,监督收缴生态修复金557万元。君山区检察院办理何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起诉扶贫领域犯罪10人,向因案致贫返贫的21个受害家庭申请司法救助金48万元,扎实开展汨罗市达摩岭村联点帮扶工作,市检察院连续九年获评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倒在扶贫一线的岳阳县检察干警彭庆文当选“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致敬英雄特别奖)”。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35人,引导侦查机关追缴涉案财产2500余万元,起诉“保护伞”14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19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10件。市检察院组建专案组提前介入廖九斤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出侦查取证意见521条,起诉29人、追捕5人、追诉7人,对原审3起判决畸轻案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诉请法院依法判处廖九斤等3人死刑。结合办案助推行业清源,发出检察建议42件,全部得到整改回复,建议卫健委在全市医疗机构建立非正常刀枪伤诊疗强制报告制度,获评全省社会治理优秀检察建议。平江、汨罗、临湘、岳阳楼区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密切监检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1人,起诉38人、不诉3人。依法办理黄保锦、熊道生、漆胜、向明波、司马雄翼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红通人员”彭旭峰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市检察院成立第五检察部依法对龚跃、胡晓阳、黄件保、卢方成立案侦查,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二、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认罪悔罪的469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4.3%,提出量刑建议3404人,法院采纳3152人,采纳率92.6%,一审服判率95.1%,有效化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4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2件。华容县检察院专题调查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对52家农村自来水厂进行整改。岳阳楼区检察院对付某等人销售“非洲猪瘟”猪肉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销毁问题猪肉60余吨,判处罚金99万元。对漠视人民生命健康的人,必须让他痛到不能再犯!

注重发挥检察建议规范治理功能。结合办案针对社会治理短板发出检察建议88件。问题井盖,人命关天,我们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共排查窨井盖14万余个,消除安全隐患1300余。岳阳某大学生被高空坠落的建筑板砸中身亡,市检察院及时向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全市131个建筑工地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高空坠物隐患400余处。汨罗市检察院在办案中针对半挂牵引车私自拆除调松刹车易发交通事故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规车辆33台。临湘、君山、屈原等地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吊销758名醉驾、毒驾、交通肇事等违法行为人驾照,让老百姓出行更安全。

将心比心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36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了办理过程或结果,告知率和答复率均为100%。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加大对信访困难群众救助力度,申请司法救助金95.1万元。对51起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公开听证,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连续9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零记录。胥某包庇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起诉申诉案,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举行公开答复会,促使案件当场息诉。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典型案例昭彰正义、匡正风气的作用。对仇某在网络上贬损侮辱抗疫烈士行为,督促公安、网信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昭示抗疫烈士名誉不容侵害。协同军事检察机关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失修失管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倡导全社会尊崇英烈、铭记功勋。对陈某等人电捕鱼20公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小案严办宣示“长江禁渔非儿戏”。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77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28人,起诉毒品犯罪616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不捕38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诉780人。坚决纠防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328人、不诉155人。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管辖等问题,监督立案69件、监督撤案41件、追捕74人、追诉89人。监督立案的刘刚、刘伟贩卖运输毒品案,纠正漏诉的陈依贩卖毒品案,3人均被判处死刑。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8件,法院已改判3件、发回重审7件。全面开展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下大力气解决“纸面服刑”等突出问题,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70件,监督纠正336件。集中开展病犯收押收监专项行动,监督收押收监67人。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45件,同比上升45%。提请、提出抗诉3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已裁定再审22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0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联合5部门出台实施意见,依法纠正“假官司”案件22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案件38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监督行动,支持起诉110件,追索薪酬294万元。屈原管理区检察院支持54名农民工起诉讨回欠薪77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21件,同比上升452%。对违法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0件,收到整改回复77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17件。云溪区检察院协助省检察院妥善化解某村委会与区政府行政争议,依托地方党委化解行政争议的做法被检察院推介。屈原管理区检察院化解吴春高与岳阳县新开镇政府征地纠纷案,岳阳县检察院化解花约四季种植合作社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纠纷案,入选全省行政争议化解典型案例。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6件、行政公益诉讼494件。督促清理固体废弃物2600余吨,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湿地1109亩,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医保金4.64亿元。聚焦守护一江碧水,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所涉岳阳5个生态问题立案调查,协助党委政府推动整改,4个问题已办结销号,花果畈垃圾填埋场问题正按整改时序推进。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探索“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公益保护模式。汨罗市检察院对古培镇高岭土私挖滥采问题持续跟进,督促治理损毁林地370余亩,协调引资1.6亿元发展生态农业,把昔日危险矿坑变成美丽田园。聚焦新领域探索,办理文物保护、信息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阴文庙控建区无序乱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办案,推动问题整改。

四、全面开展司法保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一律报市检察院审核把关。对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律从严追诉。起诉性侵、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148人,监督立案3人。岳阳县检察院对某社会机构报告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线索进行调查,认为侦查机关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立案理由不当监督纠正,并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问题少年”宽容不纵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起诉决定的,一律报市检察院审核把关,采取逮捕羁押强制措施的,一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批捕40人、起诉73人,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不捕70人、不诉31人、附条件不起诉68人,不捕率63.6%,比普通刑事案件高出41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率43.3%,同比上升37.7%。建立9个观护基地,帮助迷途少年回归社会。

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联合市教体局等签订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协议,协同市妇联等开展女童权益保护“百场宣讲三年行动”,会同公安、卫健等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平江县检察院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华容县检察院建立全省首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两级院54名院领导279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检察长直播上网课受众超70万,“未检翔哥”“蓝蓝姐姐”成为中小学生的亲密朋友。

五、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28次。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创建。岳阳县检察院获评全省基层党建示范点。

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内设机构精简37.5%,实现机构“瘦身”、专业化加强。在公安机关设立侦审指导办公室经验在全省推开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为基层减负服务举措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

强化能力作风建设。组织脱产培训660人次,举办民法典实训班和刑事诉讼规则知识竞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推广。通过建立“三个制度”、做到“四个一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说情、打招呼等事项215件,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介。主动接受省检察院巡视,认真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等制度15项。对5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坚持在监督中开展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54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向人大备案审查规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案件评查等活动816人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常态化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430人次。精心办结委员提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评议案件83件。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对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诉案件和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3件。对法院改变定性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落实司法责任与律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序推进律师参与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案件信息6611条,公开法律文书3620份,编发检察新闻1330条、典型案例126个。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监督检察,以良好检察公共关系赢得广泛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市检察院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荣获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市检察院机关获评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现场会、民事检察工作会在岳阳召开。华容、平江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岳阳县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岳阳楼区、湘阴、岳阳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有30个集体、68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8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业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不够,有些保障措施不够精准,有些服务工作还浮在面上,通过办案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二是检察官的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尤为不足。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是明显短板。四是全面从严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面临较大挑战,压力传导需要更紧更实,纪律作风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岳阳、法治岳阳建设,岳阳打造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要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之魂。全市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要护航岳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三高四新”战略,积极服务自贸片区建设。依法严惩扰乱投资秩序、妨害项目推进各类犯罪,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全力支持科技创新。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与约束的市场环境。积极投入“长江十年禁渔”,全力守护好一江碧水。

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岳阳建设。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依法严惩极端暴力犯罪,严惩毒品犯罪,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电信网络犯罪,严惩食品药品犯罪。以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品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抓好群众信访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要坚守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紧盯违法运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虚假诉讼、徇私枉法、违法执行、“纸面服刑”等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将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五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岳检铁军。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认真抓好省检察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把抓实基层作为长远大计,下大力气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持廉洁操守、恪守司法良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脚踏实地的作风和滴水穿石的韧劲,推动新时代岳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岳阳市八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附件1

市检察院主要业务机构职能


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是2018年10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司法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和程序适用并签署具结书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或决定不起诉该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四号检察建议”:2019年全国因窨井施工、管理、养护不当致人伤亡案件就有155件,其中死亡16人。此类事故频发,暴露出当前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4号,简称“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该建议对于督促住建等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快协调解决窨井盖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等深层次问题,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3.“纸面服刑”:指违法违规对罪犯进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使得罪犯未实际服刑或未服满刑,却拿到了刑满释放证明书。

4.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5.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协议: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2020年5月2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团市委、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关工委共同签订《关于协同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是:六家单位分工合作,共同推动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及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四个方面共计21项具体工作机制。通过签订框架协议,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将司法办案与社会化工作有效衔接,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6.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是指检察机关与公安、妇联、卫健委等部门联合设立的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取证、救助场所。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空间内,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人身检查、伤情鉴定、辨认等侦查取证工作和心理疏导、医疗救助等工作,解决办案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问题。

7.强制报告制度: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学校、医院、居(村)民委员会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受到或疑似受到侵害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

8.“三个制度”“四个一律”: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2020年3月,市检察院建立“三个制度”、做到“四个一律”。“三个制度”,即领导干部带头报告制度、员额检察官一案一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一季一通报制度。“四个一律”,即所有过问情况一律如实登记、有过问无报告一律严肃问责、过问登记情况一律严格保密、不管有无过问一律依法处理。

 

 

附件3:

 

有关案例说明

 

1.某企业走私普通货物案。2020年8月,岳阳某平行汽车进口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其负责人蒋某、张某被批准逮捕。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深入调查,了解该公司在进口车辆时向大批客户收取购车定金,并由某进出口代理公司通过信用证垫付数亿元购车款,企业负责人被羁押后,各方均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购车人、代理公司及银行上亿元资金无法及时收回。为了稳住企业、化解风险,同时考虑该企业是湖南平行汽车进口的开拓者,近三年缴纳各类税款11亿余元,还带动了一批进出口贸易公司进驻岳阳市综合保税区,检察机关依法对两名企业负责人取保候审。目前,该企业已恢复正常经营。

2.某道路建设公司虚开发票案。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某道路建设公司虚构钢铁交易合同购买普通发票,向银行贷款1.52亿元。2014年底,该公司将银行贷款全部偿还完毕202010,侦查机关该公司负责人邓某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岳阳楼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深入企业、银行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作为道路施工企业,存在施工周期长、资金回笼慢等实际困难,虚开发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银行贷款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且虚开发票贷款后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造成银行资产损失。案发后,该公司负责人邓某投案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检察机关从保障就业、维护稳定和保护企业发展角度考量依法对作出不起诉决定。

3.“金泰长丰”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2017年3月,李某、肖某等人以深圳市金泰长丰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托,研发并运营以“麻将”“斗地主”“跑得快”为主的赌博软件“七星棋牌”手机APP。2017年10月起,李某等人通过“合伙人-商务-群主”模式,逐级推广该APP,大量发展、管理、培训群主,通过群主组织玩家,在该APP上进行赌博,并以“房费”的名义,从每局棋牌赌局中抽水获利。截止2020年4月,该软件注册人数达436万余人,群主达18万余人,李某等股东非法获利1.2亿余元。案发后,湘阴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批捕30人、追捕13人,起诉33人。

4.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18年3月,何某、孙某驾驶渔船至长江岳阳段君山银沙滩、孙梁洲附近水域非法捕捞,何某负责驾船、控制发电机设备,孙某负责使用电舀子电鱼、舀鱼,被当场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82.5公斤。12月,君山区检察院以何某、孙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人连带承担恢复原状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民事责任。2019年1月,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何某、孙某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没收电捕鱼作案工具;责令其二人将4762元生态修复费用交付渔政部门代为履行增殖放流。何某、孙某采用电捕鱼非法作业方式,严重影响作业范围内各类水生动物种群繁衍, 破坏洞庭湖和长江流域水生物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诉请法院判令其将生态修复费用交付渔政部门,由渔政部门购买幼鱼、代为履行增殖放流,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有利于促进司法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确保受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生态得到及时有效修复。2020年9月,该案入选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5.廖九斤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1997年以来,廖九斤纠集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在岳阳城区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逐步坐大成势,通过发放高利贷、插手经济、债务纠纷和工程项目牟取经济利益,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致2人死亡、3人重伤、多人轻伤。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追捕5人,追诉7人,立案侦查涉“保护伞”司法工作人员4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该组织成员所涉3起案件提出抗诉2020年1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廖九斤、涂春波、孙时海被判处死刑,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6.半挂牵引车私自拆除刹车造成较大交通事故案。2020年10月,107国道汨罗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车与小型客车碰撞的较大交通事故,致3死2伤。经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重型半挂车人为拆除牵引车的前轴制动装置,导致整车制动效果下降、制动距离延长。汨罗市检察院办理该案时,通过类案分析,发现调松或拆除重型半挂车前轴制动装置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建议交警、路政执法、市场监管、专业检测人员联合抽查,在107国道汨罗段共抽查重型半挂牵引车100台,检测发现有32台人为调松前轴制动、1台拆除前轴制动装置。就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重视加强监管。

7.胥某包庇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起诉申诉案。1997年1月,胥某的哥哥胥春雨在回家途中将一名11岁女生扑倒在水田中溺亡,并将尸体藏匿在田埂柴堆旁。胥春雨将此事告知胥某,并要胥某跟其一同掩埋尸体。随后,两人将尸体搬运到附近山坡掩埋。同年1月12日,胥春雨担心事情败露,重新转移并掩埋尸体后畏罪潜逃。2019年8月,胥春雨被抓获归案。2020年5月,岳阳市检察院对胥春雨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对胥某涉嫌包庇罪以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起诉。被害人父母对不起诉胥某决定不服,向省检察院申诉。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组织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组成专案组,联合办理此案。办案人员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多次上门看望被害人父母,走访社区及其亲戚、邻居,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客观公正分析案件,帮助寻找司法救济途径。2020年10月,省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接访被害人父母,举行公开答复会,耐心倾听诉求,进行释理说法,被害人父母当场签订息诉息访协议。针对被害人家庭实际困难、胥春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未执行到位等情况,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被害人家庭10万元。

8.刘刚、刘伟贩卖运输毒品案、陈依贩卖毒品案。2018年1月,岳阳楼区检察院在办理杨武涉嫌运输毒品案时,发现侦查机关未对“上线”刘刚、刘伟立案侦查。该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刘刚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13281.1克、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44900粒,刘伟协助刘刚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9281.1克、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36000粒的犯罪事实。根据案件管辖,该案移送岳阳市检察院办理。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又深挖刘刚“上线”陈依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38500粒的犯罪事实。2018年11月,岳阳市检察院以刘刚、刘伟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2019年2月以陈依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2020年1月,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刘刚死刑立即执行,判处刘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9.吴春高岳阳县新开镇政府征地纠纷案。2011年11月,吴春高岳阳县新开镇茅栗村村委会签订15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流转费一次性付清。2019年4月,岳阳县政府将吴春高所租赁的土地纳入征收范围,所种苗木被相关建设施工单位铲除2020年2月,吴春高向屈原管理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确认强制拆除苗木行为违法,同时要求赔偿损失2020年8月,屈原管理区检察院应邀参与该案矛盾化解,办案人员通过调阅案卷、实地走访、核实问题,提出争议解决方案,与法院一同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0.汨罗古培镇高岭土私挖滥采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2012年以来,在汨罗市古培镇关山水库附近,湘莹矿业公司及当地部分村民滥采盗采高岭土,毁林面积达370亩,弃土废渣随意堆放积水深达30-40米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16年湘莹矿业被依法关停、注销登记,但被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一直未得到有效修复,村民盗采现象仍时有发生2017年10月,汨罗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平整废弃矿坑、补植复绿的检察建议。2019年1月,汨罗市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种植的树苗成活率低盗采高岭土现象仍有发生。遂对自然资源局以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专题向汨罗市委市政府汇报。在汨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协助古培镇政府、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经营流转集体土地,引进民间资本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和农业经营开发。目前,共争取资金1900万元,修复林地370余亩,引资1.6亿元发展生态农业,把昔日的危险矿坑变成为美丽田园。


附件4:

 

彭庆文同志事迹简介

 

彭庆文,男,1962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1981年10月入伍,历任排长、连长、司令部参谋等职。1998年10月,转业到岳阳县检察院工作。2017年4月,担任岳阳县黄沙街镇和谐村任驻村扶贫第一书记。2020年5月13日,在驻村帮扶工作期间,因病不幸逝世,享年58岁。湖南省委、岳阳市委、岳阳县委分别追授彭庆文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分别做出开展向彭庆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彭庆文同志当选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致敬英雄特别奖),获评湖南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湖南好人”等荣誉称号

彭庆文同志驻村扶贫期间,协调引进帮扶资金170余万元,完成道路硬化3.2公里完成全村危房改造62户,完成饮用水改造64户,引进栀子花合作社项目1900余亩,引进杂交水稻制种项目200亩,引进木材加工企业2家。通过不懈努力,和谐村贫困户人均年收入由原来的3000元左右增长至8000多元,2019年顺利实现整体脱贫目标。他所在的扶贫工作队连续2年获评岳阳县先进扶贫工作队,他本人被评为岳阳县优秀驻村扶贫干部。的先进事迹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录制专题节目,检察日报以《30多本扶贫笔记写满了牵挂》为题在头版头条报道

市八届人大

会议文件(二十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办理各类案件14182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395件,审查起诉案件3789件,公益诉讼案件627件,信访申诉案件2202件,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563件,刑罚执行监督案件2606件。68项核心业务指标中,有45项位居全省前列。

、坚持服务大局,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全市300余名检察干警深入社区一线参与联防联控,助力复工复产。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加强案件指导把关。依法批捕妨害传染病防治、制售假口罩等犯罪26人、起诉37人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2人、不诉2人。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弃物污染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岳阳楼区检察院办理谢某等人利用网络平台非法贩卖小爪水獭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制定20条意见,支持岳阳自贸片区建设出台17条举措,设立派驻检察室,提供一站式服务。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0项检察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不捕16人、不诉32人,对61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侦查机关取保候审。开展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监督撤案20件。岳阳某建筑公司涉嫌伪造发票被立案侦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7年未予结案,检察机关发出监督意见撤销案件。岳阳自贸片区某企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市检察院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岳阳楼区检察院对某道路建设公司虚开发票案不予起诉,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6人,依法办理“金泰长丰”“尚富投资”“明月晚霞”等重大案件。积极融入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91人,其中起诉非法捕捞犯罪107人,增殖放流鱼苗2900万尾,监督收缴生态修复金557万元。君山区检察院办理何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起诉扶贫领域犯罪10人,向因案致贫返贫的21个受害家庭申请司法救助金48万元,扎实开展汨罗市达摩岭村联点帮扶工作,市检察院连续九年获评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倒在扶贫一线的岳阳县检察干警彭庆文当选“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致敬英雄特别奖)”。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35人,引导侦查机关追缴涉案财产2500余万元,起诉“保护伞”14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19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10件。市检察院组建专案组提前介入廖九斤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出侦查取证意见521条,起诉29人、追捕5人、追诉7人,对原审3起判决畸轻案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诉请法院依法判处廖九斤等3人死刑。结合办案助推行业清源,发出检察建议42件,全部得到整改回复,建议卫健委在全市医疗机构建立非正常刀枪伤诊疗强制报告制度,获评全省社会治理优秀检察建议。平江、汨罗、临湘、岳阳楼区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密切监检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1人,起诉38人、不诉3人。依法办理黄保锦、熊道生、漆胜、向明波、司马雄翼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红通人员”彭旭峰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市检察院成立第五检察部依法对龚跃、胡晓阳、黄件保、卢方成立案侦查,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二、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认罪悔罪的469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4.3%,提出量刑建议3404人,法院采纳3152人,采纳率92.6%,一审服判率95.1%,有效化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4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2件。华容县检察院专题调查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对52家农村自来水厂进行整改。岳阳楼区检察院对付某等人销售“非洲猪瘟”猪肉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销毁问题猪肉60余吨,判处罚金99万元。对漠视人民生命健康的人,必须让他痛到不能再犯!

注重发挥检察建议规范治理功能。结合办案针对社会治理短板发出检察建议88件。问题井盖,人命关天,我们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共排查窨井盖14万余个,消除安全隐患1300余。岳阳某大学生被高空坠落的建筑板砸中身亡,市检察院及时向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全市131个建筑工地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高空坠物隐患400余处。汨罗市检察院在办案中针对半挂牵引车私自拆除调松刹车易发交通事故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规车辆33台。临湘、君山、屈原等地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吊销758名醉驾、毒驾、交通肇事等违法行为人驾照,让老百姓出行更安全。

将心比心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36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了办理过程或结果,告知率和答复率均为100%。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加大对信访困难群众救助力度,申请司法救助金95.1万元。对51起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公开听证,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连续9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零记录。胥某包庇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起诉申诉案,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举行公开答复会,促使案件当场息诉。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典型案例昭彰正义、匡正风气的作用。对仇某在网络上贬损侮辱抗疫烈士行为,督促公安、网信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昭示抗疫烈士名誉不容侵害。协同军事检察机关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失修失管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倡导全社会尊崇英烈、铭记功勋。对陈某等人电捕鱼20公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小案严办宣示“长江禁渔非儿戏”。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77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28人,起诉毒品犯罪616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不捕38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诉780人。坚决纠防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328人、不诉155人。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管辖等问题,监督立案69件、监督撤案41件、追捕74人、追诉89人。监督立案的刘刚、刘伟贩卖运输毒品案,纠正漏诉的陈依贩卖毒品案,3人均被判处死刑。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8件,法院已改判3件、发回重审7件。全面开展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下大力气解决“纸面服刑”等突出问题,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70件,监督纠正336件。集中开展病犯收押收监专项行动,监督收押收监67人。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45件,同比上升45%。提请、提出抗诉3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已裁定再审22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0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联合5部门出台实施意见,依法纠正“假官司”案件22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案件38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监督行动,支持起诉110件,追索薪酬294万元。屈原管理区检察院支持54名农民工起诉讨回欠薪77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21件,同比上升452%。对违法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0件,收到整改回复77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17件。云溪区检察院协助省检察院妥善化解某村委会与区政府行政争议,依托地方党委化解行政争议的做法被检察院推介。屈原管理区检察院化解吴春高与岳阳县新开镇政府征地纠纷案,岳阳县检察院化解花约四季种植合作社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纠纷案,入选全省行政争议化解典型案例。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6件、行政公益诉讼494件。督促清理固体废弃物2600余吨,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湿地1109亩,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医保金4.64亿元。聚焦守护一江碧水,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所涉岳阳5个生态问题立案调查,协助党委政府推动整改,4个问题已办结销号,花果畈垃圾填埋场问题正按整改时序推进。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探索“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公益保护模式。汨罗市检察院对古培镇高岭土私挖滥采问题持续跟进,督促治理损毁林地370余亩,协调引资1.6亿元发展生态农业,把昔日危险矿坑变成美丽田园。聚焦新领域探索,办理文物保护、信息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阴文庙控建区无序乱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办案,推动问题整改。

四、全面开展司法保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一律报市检察院审核把关。对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律从严追诉。起诉性侵、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148人,监督立案3人。岳阳县检察院对某社会机构报告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线索进行调查,认为侦查机关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立案理由不当监督纠正,并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问题少年”宽容不纵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起诉决定的,一律报市检察院审核把关,采取逮捕羁押强制措施的,一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批捕40人、起诉73人,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不捕70人、不诉31人、附条件不起诉68人,不捕率63.6%,比普通刑事案件高出41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率43.3%,同比上升37.7%。建立9个观护基地,帮助迷途少年回归社会。

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联合市教体局等签订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协议,协同市妇联等开展女童权益保护“百场宣讲三年行动”,会同公安、卫健等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平江县检察院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华容县检察院建立全省首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两级院54名院领导279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检察长直播上网课受众超70万,“未检翔哥”“蓝蓝姐姐”成为中小学生的亲密朋友。

五、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28次。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创建。岳阳县检察院获评全省基层党建示范点。

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内设机构精简37.5%,实现机构“瘦身”、专业化加强。在公安机关设立侦审指导办公室经验在全省推开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为基层减负服务举措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

强化能力作风建设。组织脱产培训660人次,举办民法典实训班和刑事诉讼规则知识竞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推广。通过建立“三个制度”、做到“四个一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说情、打招呼等事项215件,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介。主动接受省检察院巡视,认真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等制度15项。对5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坚持在监督中开展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54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向人大备案审查规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案件评查等活动816人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常态化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430人次。精心办结委员提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评议案件83件。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对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诉案件和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3件。对法院改变定性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落实司法责任与律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序推进律师参与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案件信息6611条,公开法律文书3620份,编发检察新闻1330条、典型案例126个。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监督检察,以良好检察公共关系赢得广泛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市检察院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荣获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市检察院机关获评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现场会、民事检察工作会在岳阳召开。华容、平江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岳阳县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岳阳楼区、湘阴、岳阳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有30个集体、68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8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业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不够,有些保障措施不够精准,有些服务工作还浮在面上,通过办案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二是检察官的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尤为不足。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是明显短板。四是全面从严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面临较大挑战,压力传导需要更紧更实,纪律作风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岳阳、法治岳阳建设,岳阳打造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要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之魂。全市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要护航岳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三高四新”战略,积极服务自贸片区建设。依法严惩扰乱投资秩序、妨害项目推进各类犯罪,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全力支持科技创新。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与约束的市场环境。积极投入“长江十年禁渔”,全力守护好一江碧水。

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岳阳建设。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依法严惩极端暴力犯罪,严惩毒品犯罪,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电信网络犯罪,严惩食品药品犯罪。以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品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抓好群众信访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要坚守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紧盯违法运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虚假诉讼、徇私枉法、违法执行、“纸面服刑”等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将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五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岳检铁军。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认真抓好省检察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把抓实基层作为长远大计,下大力气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持廉洁操守、恪守司法良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脚踏实地的作风和滴水穿石的韧劲,推动新时代岳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岳阳市八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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