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99人;不捕902人,不捕率42.93%。共决定起诉2687人;决定不起诉1177人,不诉率为30.0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41%;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4.99%。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27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10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19件次,纠正意见采纳率92.33%。
3.刑事抗诉。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11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占审结总数的18.18%。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5件次,纠正意见采纳率96.49%。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47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21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35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0件,提出监督意见18件,其中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7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82.53%。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28件,法院同期采纳率85.23%。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63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69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674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9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8.57%。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4.75%。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6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14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35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2023年1至6月,民事公益诉讼发出诉前公告75件;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9件, 83.33%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2件,同期法院裁判支持率100%。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3人,不捕143人,不捕率为81.2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15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又起诉人数),决定不起诉9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不诉率65.07%。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8人,占审结数的37.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01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一般和特殊预防35次;开展法治巡讲14次。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9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33人、6人、6人。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42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1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146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503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527件,占21.0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976件,占78.95%。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754件;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410件;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89件;其他类案件250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6月,全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