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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检法“两长”同庭履职!这起小区绑架盗窃案判了
时间:2020-11-13  作者:胡莎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3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任某、熊某涉嫌绑架盗窃案依法宣判!与往常不同的是,出庭支持公诉的是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旁听。

 

市级检法“两长”同庭履职,什么案子这么重要呢?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任某因债务缠身,萌生了绑架有钱人勒索钱财的想法,并邀请被告人熊某共同参与。同年8月至10月,任某准备作案工具,多次邀集熊某前往岳阳市经开区某别墅区的毛坯房蹲守,伺机绑架该小区一名女住户,后因该女子没有出现而未能得逞。10月下旬,因债主逼债,在任某提议下,两人在该小区某别墅内偷走数个名牌女包和一个金手镯,事后进行分赃处理。

2019年底,任某向熊某提议继续实施绑架,两人商议后决定前往岳阳市岳阳楼区某别墅区伺机作案,并准备好作案工具进行多次蹲守踩点,最后确定作案对象。2020年4月27日凌晨,两人携带工具破窗进入目标别墅,计划将住户电晕后带至地下室控制,再向家属勒索钱财。随后,两人潜入二楼住户胡某房间,为了阻止胡某挣扎求救,两人持匕首捅刺并威胁,直至胡某不再反抗。期间,三楼住户听到异响后报警,并向小区物业求救。小区保安赶来后,两人见罪行败露仓皇逃离现场。任某逃跑时腿受伤,躲藏在蹲点的毛坯房内,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熊某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被害人胡某腹部共有13处伤口,属于重伤二级。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两笔犯罪事实中,没有包括两被告人试图绑架经开区某女住户一案,于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查明后对该笔犯罪事实进行了追诉。

 

案子办完了,但是背后暴露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安则社会安。”承办人对全市发生在小区内的多起类似案件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多例案犯利用毛坯房等闲置物业进行蹲守、伺机作案的情况,反映出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外来人员和闲置物业普遍缺乏严格管理、巡查盘查流于形式等问题。随即,市检察院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强化与社区的联防联治联动,促进小区规范化管理,让市民的“家”更安全更可靠,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自由是最大的财富,遵纪守法又是最大的自由保障。不知敬畏者,漠视法律的任性妄为者,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通过办理本案,也是要让所有公民清醒认识到,不管身处顺境逆境,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紧绷遵守法律这根弦,不触碰法律底线,人生才不会偏向,不会越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安身立命,修德齐家,社会安宁。”法庭上,罗青发表公诉法律意见,重点阐述了该案带来的启示。

 

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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